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警务站招聘500名保安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其他条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共招聘500名,男性招聘400名,女性招聘100名。
6、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户籍不限,民族不限,裸眼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少数民族需具有一定的汉语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7、直系亲属有参加反动组织、分裂国家活动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者;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家族中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10、原喀什市公安局辞职、辞退人员一律不予招录。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喀什市政府网 (http://www.xjks.gov.cn)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表格请从《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自行下载。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2月15日下午19:30止(北京时间)(休息日也报名)。
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30(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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