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6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符合事业单位岗位特点的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1981年2月16日-1999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应具有学士学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2、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及其他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6、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上岗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2月9日起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