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14人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
(二)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专业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2)执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2月6日-1999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以2017年2月6日为准。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表详见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文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工勤技能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查阅及下载地址: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aksrsj.gov.cn)。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岗位;
6.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2月6日10时-2月10日19时。
(二)笔试时间
2017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2月16日-2月18日,领取地点: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三)笔试、面试、体检地点
笔试、面试考点、体检地点统一设在阿克苏市。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7年2月23日12时起。
(五)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入闱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时间于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公布。
(六)岗前培训及上岗
岗前培训及上岗安排在公示结束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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