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文职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法学、中文或新闻类专业共5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五)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中文或新闻类专业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文章发表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
2、报名地点: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五楼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3383965)。
3、报名办法: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文职人员登记表》。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约定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1:1考核,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聘用与试用
由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联系人:石婕 0775-338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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