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安顺市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92人简章
2017年10月贵州紫云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92名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十三五"期间扶贫攻坚工作实际,我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设招聘岗位92个,详见附件1《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必须到所属乡镇贫困村驻村服务满5年,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聘用的前3年每年进行驻村工作考核,若出现考核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间不得参加县内县外考调,提拔的除外,服务期结束后调配到所属乡镇相应事业岗位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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