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贵州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各类人才到贵安新区干事创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6名。设A、E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证)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学校校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工作的在岗雇员、临聘人员,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六、考试
(一)笔试
七、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完善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原则上实行试用期1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十二、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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