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贵阳市观山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管理人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并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guanshanhu.gov.cn/)"网站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九、体检
体检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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