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3名。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遵义市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遵义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人力资源网、及遵义市城管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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