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考调简章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共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毕组通〔2017〕3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为保证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考调中共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具体见《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共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具体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由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察政审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九、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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