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毕节市招录选调生_公务员_人民警察考察公告
毕节市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生和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二)
毕节市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生和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请体检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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