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南州招录公务员_人民警察_选调生考察政审公告
黔南州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政审公告
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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