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区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25名,详见《义龙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8日。
六、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某一职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一样的,以笔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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