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简章
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发布简章、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总成绩次者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遵义人力资源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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