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纳雍县高中教师及财务人员招聘114人简章
纳雍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及财务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纳雍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纳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45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及财务工作人员11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及财务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及财务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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