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64人简章
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25家区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通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一、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监督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