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聘321人简章
正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1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a.gov.cn/)通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八、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九、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十、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考办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z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十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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