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2084人公告
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黔南州州、县、乡三级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全州统一发布简章、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笔试时间,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共设州本级、都匀、福泉、瓮安、贵定、龙里、惠水、长顺、独山、三都、荔波、平塘、罗甸、都匀经济开发区14个考区,分别成立州、县两级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务机构。州级考务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全州招聘考试考务工作和组织实施州本级考试考务工作,县(市、区)考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南州2017年州、县、乡三级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84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相关招聘信息由州级考务机构统一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加分、笔试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按"属地原则"由各考区考务机构负责发布(具体发布信息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七、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在笔试前参加相应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参加笔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由职位所属考区考务机构具体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考区考务机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各考区考务机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各考区考务机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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