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遵义红花岗区招聘230名教师简章
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充实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红花岗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yhhg.gov.cn/)通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八、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九、体检
考生完成选岗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二、、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监督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