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208人简章
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其中管理人员 54名,专业技术人员142,教师1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五、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相应语言能力测试。语言能力测试在市招聘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语言能力测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成绩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环节。语言能力测试成绩作为专业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上公布,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专业测试。
九、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十、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十二、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十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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