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51人简章
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1名。详见附件《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水城县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1名,其中高中教师236名、幼儿园教师94名、县直机关178名、乡(镇)事业单位143名(含到村任文书25名),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八、面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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