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180人公告
2017年贵州大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19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五、加分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少数民族乡镇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是否属于少数民族乡镇职位详见《职位表》。
六、考试
1、笔试
七、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公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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