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瓮安县引进人才47名简章
瓮安县2017年参加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急需紧缺型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人才博览会筹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发〔2016〕18号)文件和黔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参加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有关前期筹备工作的通知》(黔南人领发〔2016〕8号)文件精神,按照《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 号)文件精神和《黔南州优秀人才引进办法(暂行)》(黔南委办字〔2011〕62号)精神,结合瓮安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瓮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急需紧缺型人才,制定引进方案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谈、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引进人数
此次公开引进人数为47人(具体专业、职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人才博览会引进)》(附件1))。
三、公开引进对象
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要求符合引进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认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五、报名、资格审查
引进方案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通过普发文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瓮安有线电视台及有关普通高校发布引进方案等形式公开宣传后组织实施。
六、引进有关事项
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由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与用人单位面谈,面谈达成就业意向的,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拟引进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象,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它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谈、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但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影响聘用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引进方案规定确定聘用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引进职位安排到岗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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