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方案
2017贵州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工作,提高公务接待水平,根据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勤岗位缺编情况,经瓮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计5名,全部为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工勤人员,具体职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方案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报名前7天通过普发文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瓮安县电视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考试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考试。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职位 |
招聘职位简介 | 招聘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报考条件 | 备注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01 | 工勤人员 | 从事考斯特及其他公务车驾驶 | 4 | 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具有A1驾照人员 | 其中: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或瓮安县编委办同意聘用已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瓮安县临时聘用人员和经瓮安县人社部门同意聘用已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起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02 | 工勤人员 | 从事商务车及其他公务车驾驶 | 1 | 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具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 |
合 计 | 5 |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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