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州直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调工作人员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时间安排
经州招聘办研究,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2016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体检和考察全部工作。2016年12月30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四、招聘单位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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