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印江县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2017年印江自治县卫生系统引进人才100名公告
为优化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医疗人才紧缺现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卫生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以下简称"县人才招聘办")。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卫生急需紧缺人才10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6名,县中医院18名,县疾控中心3名,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名,县经开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43名。具体引进计划和单位详见《印江自治县2017年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不占本次招聘计划。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印江县政府网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六、考试
(一)考试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并与"县人才招聘办"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才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才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察;对往届高校毕业生除采取查阅档案外、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聘用审批
所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交"县人才招聘办"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在印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十一、引进纪律
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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