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我院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教师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分别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 此次招考分为笔试、试教、面试。其中B类岗位考生需参加笔试及面试,B类岗位考试试题将专业知识融入笔试试卷,不再单独进行专业测试;C类岗考生需参加笔试及试教。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参加试教。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十、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政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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