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设A、E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五、笔试
本次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八、体检
体检统一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体检人员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办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拟聘用建议意见。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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