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调方案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16年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考调教师2名(聘在专业技术十二或者十一级岗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教师2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和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网站(http://www.qxntx.cn/)上同时发布。
五、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在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网站(http://www.qxntx.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若无异议,由学校办公室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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