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文件精神,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事业管理人员6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考调职位及计划
1.考调计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人员4名;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事业管理人员1名;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事业管理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6日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州人社局审核呈州领导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事考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人员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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