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毕节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市编委办核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431号),我校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 |
笔试科目名称 |
分值 |
考试时长 |
9:00-11:30 |
《公共基础知识》 |
150分 |
150分钟 |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教科(行政楼419)。
七、面试及总成绩
㈠面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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