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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考调方案

来源: 2017-11-20 08:37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人社局下达的增人计划,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就下属事业单位稽查局公开进行考调。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管理人员1名。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发布。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考调办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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