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阳市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一批)
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一批)
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阳市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规定,拟对第一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和《招录简章》的规定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
三、有关事宜
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的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简章职位表)。
四、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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