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毕节大方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调教师公告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调教师公告
为解决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保证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教师数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考调公告。
一、考调职位
高中教师59名,中职教师3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5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共167名。各考调职位详见《2016年大方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调教师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离职进修教师学习期未满的;
四、考调方式及报名要求
(一)考调方式:采用试教方式进行。
五、试教
试教方式、试教准考证发放时间及试教时间另行在大方县教育局网站上通知,请随时注意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大方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新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应当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政审结果,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教育局网站、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政审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调动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八、调动
根据政审结果及公示无反映者确定为调动对象,按方委通字(2014)44号文件《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方委通字(2014)45号文件《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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