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2016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根据县编委办《关于下达2016年度教育系统及部分编制使用和干部调配计划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16〕23号)文件规定,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教师实际,经研究决定,2016年贞丰县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2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审批、行文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详见《2016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按照招聘计划数,依据各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
六、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5:1比例的职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50分(含50分)方能进入体检。若同一职位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另行组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用人单位组成两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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