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毕节市实验学校招聘方案
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毕节市实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市教育局同意、市编办核编,市人社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301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专技岗位4人,从事教学工作,管理岗位1人,从事校园网络管理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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