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正安县事业单位研究生招聘简章
2016年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研究生11人,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五、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组织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8:30-11:30);
七、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
八、体检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九、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
十、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 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十一、聘用
(一)招聘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二、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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