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68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六、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和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九、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附件:贵阳市2016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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