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照公开招聘人数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则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则不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岗位需要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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