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简章
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全州各县(市)农业系统、住建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5名同志到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遴选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5名同志。具体职位详见《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对外公布网站上公布的相关遴选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遴选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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