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招录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6年贵州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招录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体检费及差旅费自理。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20名,其中检察业务(行政)辅助人员16名、协警4名(女身高155cm及以上,男身高165cm及以上)。报考资格条件为: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每月工资为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和社会保险),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具体标准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贞丰在线网"、贞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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