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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 2017-11-22 12:21

  纳雍县2016年特岗教师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6〕2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6〕29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00名(初中200名、小学100名);县"特岗计划" (幼儿园教师)指标150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24日全天,地点见8月中旬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5至26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纳雍县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须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录。












  七、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教师管理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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