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红花岗区2016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遵义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遵教人〔2016〕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 "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计划
"特岗计划" 5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40名、县"特岗计划" 1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教师招聘按照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两定"(定校、定岗)原则进行。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待定。培训合格后被录取人员须在2016年秋季开学前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 "特岗计划"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七、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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