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遵义市遵义县特岗教师招聘细则
遵义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遵教人〔2016〕8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三、招聘指标
遵义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2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60名(初中教师岗位35名、小学教师岗位125名(含精准扶贫计划5名)),县级"特岗计划"40名(幼儿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计划2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表1《遵义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四、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1.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7月30日前将毕业生档案交到县教育局档案室,并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确定。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八、监督投诉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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