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招聘简章
2016年黔西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招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州国防教育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工作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勤岗位6名,从事民兵武器管理、养护相关工作。州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正科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隶属州国防教育办公室管理,由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委托兴义军分区管理,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选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兴义军分区后勤部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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