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岑巩县公安系统辅助人员招聘40人公告
岑巩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公安系统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辅警)实施方案
根据岑巩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7]17号)和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7]20号)精神,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面向岑巩县城乡居民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辅警)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见《岑巩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公安系统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辅警)职位与名额一览表》(附表1)
二、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岑巩县公安局应急处突人员(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县公安系统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辅警)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六、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在报名、笔试、专项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考生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否则考生所参加该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
十、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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