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招聘23名公告
2017年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结合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3名,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官进行案件审查记录、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卷宗扫描、卷宗装订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五、考试
采用笔试、上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体检、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再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录用及管理
招录的书记员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使用、考核和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满(2个月)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对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辞职、解除合同关系等要求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制度执行。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除因公出差补助与正式干警执行相同标准外,所招聘书记员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十一、相关要求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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