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要,经龙里县委、县政府同意,龙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计5名。具体职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存在本《招聘简章》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招聘简章》由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十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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