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4人公告
贵州省长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将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专业人才24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贵州省长顺县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含试教),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事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业事招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十、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本《简章》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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