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1人
为进一步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青海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高级主管2名;
省检察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高级主管1名;
省检察院检察业务支撑平台系统高级主管1名;
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高级主管1名;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高级主管1名;
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视频侦查工作高级主管1名;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治理业务主管1名;
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师1名;
贵南县审计局审计师1名;
玉树州公安局法医1名。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聘任年限、薪酬待遇等(见附件1)可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S.COM查阅或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相关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及影响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应聘人员与聘任机关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与体检、公示与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8:30至9月30日18:00。
2.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省内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机关现场报名,省外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以寄出邮戳为准)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报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青海省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3);
(2)照片2张(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蓝色,JPG规格20K-50K);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各1份;
(4)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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