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遵义市市、县、乡三级机关招录公务员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471人和人民警察123人。其中市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9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05人;乡镇机关、派出机构计划招录470人。招录职位详见《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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